香港金融网红涉刑案,对加密货币 KOL 有何合规启示?
“去中心化”不意味着“无监管”,技术创新必须与投资者保护并重。 事件简述 2025年11月7日,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定金融网红周柏贤(前名周建希)因未持牌在Telegram付费群组提供投资建议,罪名成立,判处监禁六周并承担证监会调查费用,此案成为香港首例对无牌金融网红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,标志着社交媒体投资咨询“野蛮生长”时代的终结。 本案的判决依据是香港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,周柏贤的行为“就证券提供意见”属于第4类受规管活动,必须要提前获得证监会发牌,行为认定有三个要点: 盈利性:以盈利为...